2017年3月 来源:泰安文明网
焦和顺同志自1987年转业到法院工作以来,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审监庭副庭长、副县级审判员。在法院工作29年来,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四年被评为市优秀公务员,四次荣立三等功,还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全省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勤于钻研精业务
1987年从部队转业到市法院工作,岗位的变换让他感到了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焦和顺同志深知法律知识掌握不牢,就不可能公正办案。“当过兵的人啥都不畏惧,上得了战场打得准枪,就不怕坐堂问案敲准法槌”。老焦当时还是年轻的小焦,他暗下决心,扑下身子静下心,在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的法学专著,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深入了解立法精神,尽快熟练掌握并在实践中大胆加以运用。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深入调研,积极和同志们探讨在民事审判中存在的刑事、行政审判和民事审判的交叉问题、再审制度的价值目标等问题,为更好更准地办理民事审判及审判监督案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当时,指导焦和顺办案的张法官比他还要小两岁,他却丝毫不介意,师傅长师傅短,整天跟在张法官身后问这问那:当事人在法庭上的陈述是否与事实相符,某份证据能否采信,调查的时候怎样才能直切焦点,法律规定不明确时该如何裁判,问题一个接一个,有时连张法官也招架不住,小焦就去档案室翻卷宗,去图书馆查资料,跑到高校请教法学专家教授,日积月累、年复一年,正是凭着满腔热情和一股子拼劲,焦和顺的理论功底开始扎实,审判经验日渐丰厚,潜移默化中,身份角色也慢慢发生了变化,从法庭上的反应迟钝变成了思维敏捷,当事人哪怕细节上最微小的虚假陈述,他也能当场发现、立刻拆穿;从合议案件时的张不开口变成了侃侃而谈,常常是一帮年轻人征得面红耳赤,最终是他的意见获得一致公认;从法庭下的请教他人变成了指导他人,连师父老张也时不时的问:小焦,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甘于奉献勇担责
发挥好骨干带头作用,做好审判主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事案件逐年增加,面对办案压力,作为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该同志以百倍的热情和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为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没有休过年休假。从事再审案件审理时,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针对这一现象,作为一直工作在民商事审判第一线的老审判员,以大局为重,主动配合庭长工作,牺牲周六休息日,加班加点担负起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十年如一日,晚上最后熄灯的办公室一定是焦和顺的;九十年代百姓家里电话还不普及,节假日老家亲戚过来,每回爱人都要跑到办公室把他“请”回家。针对送达难的问题,无论烈日炎炎还是冰天雪地,该通知都亲自带着书记员力争通过直接送达找到案件当事人,一方面可以当面交流询问情况,另一方面也能更大程度上确保其到庭应诉,主张其权利。一个冬天,焦和顺去离城30公里的山区送开庭传票,车辆在雪地里“趴了窝”,为保证按时开庭,他三步一滑、五步一跤,跌跌撞撞走了三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回来时在黑暗的山路上摔倒,碰在尖锐的山石上,小腿划开十余公分的大口子,白花花的骨头都露了出来,至今伤疤清晰可见。但是那个案子最终如期开庭并得以公正裁判,
巧解纠纷重实效
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办案效果,始终把办案和法官的社会责任感联系起来。他潜心钻研民事审判业务,练就了独特的审判艺术,具有高超的调解技巧和调解能力。他注重庭审引导,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的当事人,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实事求是地做耐心细致地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认识到自己的对和错,从而不仅妥善解决矛盾,更使得使许多积怨很深的当事人在经他调解疏导后握手言和,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在保证法律效果的同时也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办案二十多年来,所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律师界公认,案子交到焦法官手上,他们放心;焦法官作出的裁判,他们服气。
发光发热传帮带
2012年,该同志从副庭长岗位上退了下来,此时他已经55岁,但是他仍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工作,一如既往兢兢业业地工作,继续默默地挥洒自己的汗水, 用一种乐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态度书写了人生新的篇章,获得了全院干警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另外,该同志还热情地为年轻法官释问答疑,孜孜不倦的传授自己的一些审判技巧,审判经验,作为院里的专家法官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把自己积累的审判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大家,带领年轻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尽快成熟起来,增强其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提升整个审判队伍的执法办案水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推动审判事业不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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